中国投资法律网会员系统服务协议 一、 会员服务条款的确认 会员系统立足于投资法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会员系统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中国投资法律网。中国投资法律网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若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即可成为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正式会员。 二、服务方式 中国投资法律网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会员提供各项投资法律服务。用户必须: 自行配备上网所需设备,包括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它必备上网装置。 自行负担上网所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考虑到中国投资法律网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 1)提供及时、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 3)用户授权中国投资法律网向第三方透露其注册资料,否则中国投资法律网不能公开用户的姓名、住址、电子邮箱、帐号。除非: a、用户要求中国投资法律网或授权某人透露这些信息。 b、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及程序服务需要中国投资法律网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有效,中国投资法律网保留结束用户使用中国投资法律网各项服务的权利。 用户在享受中国投资法律网各项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中国投资法律网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因中国投资法律网遭受火灾、洪水、地震、战争及黑客袭击等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用户注册资料被泄漏、公开的,中国投资法律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服务条款的修改 中国投资法律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中国投资法律网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中国投资法律网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告知用户的权利。中国投资法律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四、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中国投资法律网的一项基本原则。所以,作为对以上第二条注册资料分析的补充,中国投资法律网一定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中国投资法律网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中国投资法律网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 2)遵从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服务程序。 ( 3)保持维护中国投资法律网的商标所有权。 ( 4)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 5)根据第 条的规定或者中国投资法律网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 用户在此授权中国投资法律网可以向其电子邮箱发送商业信息。 五、 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您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您、中国投资法律网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告中国投资法律网。 六、拒绝提供担保 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中国投资法律网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中国投资法律网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七、有限责任 中国投资法律网对直接、间接、偶然、特殊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产品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类似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致中国投资法律网形象受损,所以中国投资法律网早已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八、对用户信息的存储和限制 中国投资法律网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中国投资法律网有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投资法律网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的保留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中国投资法律网有中断对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 九、 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用户承诺: 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网页上或者利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不利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不以任何方式干扰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服务。 遵守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中国投资法律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如果中国投资法律网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 (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中国投资法律网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用户使用中国投资法律网电子公告服务,包括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和留言板等以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也须遵守本条的规定以及中国投资法律网将专门发布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上段中描述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样适用于电子公告服务的用户。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中国投资法律网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十、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中国投资法律网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等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赔偿费。 十一、结束服务 用户或中国投资法律网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一项或多项网络服务。中国投资法律网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1)停止使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网络服务。 (2)通告中国投资法律网停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那时起,用户没有权利,中国投资法律网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用户或第三方。 十二、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十三、参与广告策划 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用户在使用中国投资法律网的过程中,应当具有必要的谨慎义务。中国投资法律网对用户发布的广告等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投资法律网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的责任。 十四、网络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中国投资法律网定义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音频、视频、图片、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中国投资法律网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中国投资法律网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中国投资法律网所有的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和中国投资法律网共同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中国投资法律网的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或中国投资法律网授权。 十五、法律 网络服务条款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相一致,用户和中国投资法律网一致同意服从中国大连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中国投资法律网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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